
遵义市风湿痹症研究所、遵义医投康复医院、遵义市分子信息研究院:
经调查,遵义市风湿痹症研究所等3家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依据《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应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规定,拟将遵义市风湿痹症研究所等3家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机关已采用邮政专递向你单位登记地址投递《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但仍未送达成功,现依法公告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如你单位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联系人:黎赵豪联系电话:27615797)
送达公告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社会组织类型 |
1 | 遵义市风湿痹症研究所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 | 遵义医投康复医院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3 | 遵义市分子信息研究院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来
编辑:黄 族
二审:卢博文
终审:胡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