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人工智能
河北省
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 打造智能治理实践样板
搭建四级预警体系,锻造智能执法辅翼。河北省民政厅围绕法定代表人兼任、年度检查、内部治理等关键监管事项,搭建红、橙、黄、绿四级风险预警模块,系统自动抓取业务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推送预警提示,实现风险隐患抓早抓小。配套上线执法助手,实现线索录入、智能分析、案卷生成全流程线上辅助,可一键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等13类执法文书,严格执行“承办人初审—执法处室复核—法制部门终审”三级审核流程,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同步依托民政线上服务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构建政府智能监管、社会公开监督、组织自律自治的闭环监管体系。
上线智办便民工具,减轻基层办事负担。依托大模型配套RPA机器人打造年检助手,2025年完成1536件省属社会组织年检智能预审,单件初审时间由40分钟压缩至5分钟,大幅减少纸质材料人工复核工作量。配套核名助手,对照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规范秒级完成重名查询,同步推送合规名称参考,提升登记办事便利度。搭建7×24小时智能问策和智能客服场景,依托本地政策知识库提供河北本地化政策咨询;开设线上“每日微课堂”,常态化推送法规实务解读并支持回看,方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
搭建数字党建专区,强化组织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三同步”工作要求,单独设置党建数字化模块,实现一屏统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情况。搭建党务问答专属场景,整合党章规定、党建典型、支部工作等知识库,打造共建共享的数智党建“生态圈”,以数字化手段助力社会组织政治建设。
统筹迭代建设路径,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按照“上线一批、研发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工作机制分步推进模型建设,目前党务问答、智能客服、年检助手、执法助手、智能问数、产业分析、核名助手7项场景已上线运行。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求,落实数据、应用分级权限隔离,运用场景适配蒸馏训练、人类反馈强化学习等方式优化模型,降低模型虚假生成风险。
辽宁省
以数据管理“三个聚焦”推进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聚焦数据质量,筑牢智慧监管基础。辽宁省民政厅全面升级全省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平台自动识别负责人兼职、换届超期、证书到期、超龄超届任职等风险点,推动监管工作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将排查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评价结果等统一归集至系统平台,实现“一社一档、动态更新”,为精准监管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聚焦智能排查,提高线索挖掘效能。依托AI、大数据技术搭建线上巡查检索模型,建立标准化筛查规则库,实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智能抓取、有效识别。通过设定名称特征筛选标签,抓取名称以省内及所辖市、县区为地域字头、含“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等的组织,同步标记冠名“中华”“中国”等主体,累计运用智能检索发现疑似线索191条,分属地推送逐一核查处置。共处置“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线索38条,取缔4个、劝散10个、自行解散24个。
聚焦协同共享,凝聚工作联动合力。深化数据赋能信用监管,动态更新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统筹整合资源,将数据质量管控与“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分支机构和评比表彰规范管理等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实现工作同频共振、提质增效。同时,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在厅门户网站设置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专栏,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补齐治理短板,持续巩固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
上海市
创新风险预警大模型 打造智慧政务服务新范式
实现数据全联通,夯实数智治理新底座。上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基础实,形成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社会组织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一库两网”总体架构。在功能上,上海市民政局以“一网通办”为总入口,集登记成立、日常管理、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在数据上,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深度融入全市法人库和民政“数据海”,覆盖设立、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数据,跨部门数据交换由“周级”跃升至“日级”“秒级”,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高效协同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建设风险大模型,探索智慧监管新路径。为破解传统监管依赖人工经验、风险发现滞后等难题,上海市建成面向社会组织监管场景的风险预警大模型。从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信用处罚、资产管理、内部治理、项目情况和信息公开7个维度,细化形成51项标准化风险特征指标,构建可量化、可执行的风险评估体系。筛查效率大幅跃升,系统已累计接入全市近2万家社会组织的基础信息、年报及审计报告数据,风险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单家社会组织风险分析用时由人工30分钟以上压缩至1分钟以内,审计报告自动解析准确率达90%以上,信息核验效率明显提高。风险识别精准锁定,试运行期间,模型累计识别高风险社会组织6家、中风险222家,一批依靠传统人工核查难以发现的异常情形被精准捕捉,为专项核查和靶向治理提供明确线索。监管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风险发现由事后被动查处转为事前主动预警、事中持续扫描,监管方式由“人力兜底”转向“数智筛防”、由“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驱动”,切实增强监管的前瞻性与针对性。
深化数智赋能,打造高效审核新模式。聚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持续运用数智手段推动审核工作减负增效。在身份证件核验方面,针对部分证件脏污、造假、模糊等问题建立负面样本集,持续优化智能识别系统,提升识别能力。系统自动校验上传证件的合规性并提取关键信息预填相关字段,准确率目前达98%,工作人员从海量身份证号码的逐位核对中解放出来,审核效率显著提升。在章程审核比对方面,上线章程智能比对功能,系统自动标出申请版本与原始版本的全部差异,修改之处实现一键高亮定位。经办人员只需重点审核修改部分,审阅效率成倍提升,核准工作更加精准规范。针对章程全文较长、人工逐字比对易遗漏的问题,章程智能比对功能实现从逐字审阅到差异定位、从担心遗漏到精准把控,推动登记质效迈上新台阶。
湖南省
强化数智赋能 推进社会组织分类监管
依托技术赋能,开展舆情监测。湖南省民政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网上线索开展24小时监测,开展全网“穿透式”排查,精准筛查社会组织违规活动信息,每周编发《湖南省社会组织舆情报告》2期,为基层监管提供信息支撑。今年以来,已编发舆情报告50期,累计排查相关信息5600余条,筛选线索318条,其中涉及山寨社团的线索96条、查实处理92条。
实施信用评价,探索分类监管。一是全面打通数据归集通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湖南”、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两大数字化载体,实时抓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自动归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日常运营、奖惩记录等多维数据,为信用评价提供全面精准的动态数据支撑。二是搭建社会组织智能化信用评价模型,通过智能算法自动完成数据清洗、分析测算,对社会组织信用状况进行量化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不良)、D(严重失信)四个信用等级。同时,依托模型自动生成信用画像、动态更新信用等级,为社会组织分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目前,全省已通过数智化评价体系完成5164家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类165家、B类4319家、C类487家、D类193家;依托信用评价的约束引导作用,引导24家C类、6家D类失信社会组织主动申请注销登记,推动存量风险有序出清。
嵌入模型应用,提升监管效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全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植入轻量化AI大模型应用,承接常态化业务咨询、办事指引、材料预审等事务性工作。一是新增AI智能咨询功能。针对登记、年检、变更、备案等高频业务场景,构建涵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等内容的专属知识库,运用自然语言处理与意图识别算法,精准识别用户提问意图,实现7×24小时在线智能问答与办事引导。截至目前,累计精准回复咨询2万余条。二是新增AI年检辅助功能。自动提取年检材料关键字段,与预设合规规则库开展交叉核验,对数据逻辑进行智能预审,对缺项自动标红提醒。三是新增章程自动校准功能。将章程示范文本转化为校验规则库,对新核准章程逐条开展智能比对,自动识别并提示纠正表述偏差、条款缺失、格式不符等问题。今年以来,全省运用AI工具核准章程4379件,监管效能明显增强。
云南省
一体推进“平台+流程+信用”建设 提升智慧服务监管效能
搭建数字化平台,夯实智慧服务基础。云南省投入财政资金100余万元,推进法人库系统迭代升级,拓展业务办理、决策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建设集公共办事、登记审批、动态监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构建“三平台五系统”架构,纵向贯通省、州、县三级民政部门,横向对接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级电子证照库,推动业务上下流转、数据跨部门互通共享,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证书换发等业务流程数字化,可对未建立党组织、期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到期未换届、负责人超龄等情形提前预警。同步开设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专栏,为社会组织经办人员提供流程查阅、线上咨询渠道。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章程核准1831件,成立、变更、注销登记3272件,年检办件量12517件,形成“治数”和“用数”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工作格局。
推动全流程重塑,提升智能服务能力。以法人库平台一体化建设为抓手,系统性推进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线上闭环审批。智能填报简化材料,将章程核准、成立登记等个性化填报内容统一转化为平台标准化电子表单,依托数据共享机制自动调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照信息。推行一次性告知“双清单”制度,事前明确办理要件与审核标准,杜绝反复补正材料。年度检查线上审核,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部线上填报、线上初审、线上复核闭环办结,系统自动核对信息一致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对内容缺失、填写错误、与登记信息不符等情况实时提醒,确保年检关键信息真实准确。社会组织仅需上传承诺签章扫描件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省级业务主管单位通过平台完成线上流转、初审对接,全程零跑动。大幅压缩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办结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
加强信用赋能监管,提高智慧化治理效能。在法人库系统内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子系统,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构建“采集—评级—奖惩—修复—公示”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归集登记、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等级评估等全周期信息,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印发《云南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及时采集公示,自动生成全省性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得分,信用监管速度和精度显著提升。
◇关键词:机制
黑龙江省
推行“1234”工作法 夯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基
突出“一个引领”,以党的建设统领方向。黑龙江省民政厅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规范化建设全过程,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规定,修订《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试行)》,出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等四个指引,强化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回头看”,健全省、市、县三级党建治理体系,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1万名,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无单独组建条件的,在理事会层面建立临时党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实行台账管理,逐级厘清“管业务、抓党建、强监管”权责链条,有效破解党建业务脱节、基层监管缺位等难题。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细化党组织前置审议流程,对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等关键事项全程把关定向。建立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三方联审机制,细化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质、年龄、任期等刚性标准,严把任职准入关口。
抓实“两项建设”,以内部自律压实防线。聚焦社会组织自我约束弱化、主体责任虚化等痛点,坚持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同步发力。一是抓实内部治理建设。要求社会组织严格依法依规依章程健全法人内部治理结构,细化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厘清各机构权责边界。将内部治理情况纳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抓实廉洁自律建设。强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意识,聚焦违规收费、侵占资产、借评比表彰和培训违规敛财等高风险问题,加强事前警示,及时纠治各类廉洁苗头性问题,以自律机制筑牢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廉洁屏障。
健全“三项机制”,以闭环治理巩固成效。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由集中攻坚转向长效常治。一是健全源头管控机制。紧盯负责人“关键少数”,落实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任职约见、集中述职制度,强化任职监督,严防违规任职、履职失范问题。二是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压实省市县三级监管责任,省级统筹督导、市级调度推进、县级属地核查,建立“一社一档”问题台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排查见底、整改清零。打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渠道,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举措。三是健全执法惩戒机制。研究制定省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推进裁量标准、文书模板、案卷管理统一。注重分级分类,对轻微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一般违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销号,对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违规及“山寨社团”立案查处。将整顿整改、行政处罚、年检结果纳入信用档案,与政策扶持、评优评先挂钩,强化综合治理。
落实“四方责任”,以协同联动凝聚合力。针对监管分散、责任悬空、推诿缺位等问题,搭建省级专班、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与社会组织“四方责任”体系,贯通治理链条。一是压实省级统筹责任。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12家部门成立专班,91家省直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明确标准流程,指导市县两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省一体谋划、同向推进。二是压实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责任。按照“六个一批”工作重点,协同理顺社会组织监管职责,摸排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从严治理违规评比表彰、乱收费等问题,联动排查处置非法社会组织,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对直接登记和厅管社会组织实行“一协会一验收表”销号管理,逐项复核整改成效,推动整改到位、闭环清零。三是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下发6次工作提示,严格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核、日常监管、乱象问题排查工作职责,及时移送违规线索,消除监管盲区。四是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社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配合督导核查、现场复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自我规范。
四川省
在“查、改、破、立”上下功夫 推动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突出重点“查”,坚持查有针对、查有重点。一是结合年检年报“查”。四川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年检年报辅导工作培训会,将重点问题排查嵌入年检年报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填报、同步审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截至7月底,半年内省本级移交线索1200余条,涉及500余家社会组织。二是结合审计监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向40家业务主管单位发函,商请确定抽查审计名单,并确定20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为抽查审计对象。指导市县两级参照省级做法,借助专业力量深挖细查。三是结合执法监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四川民政发布”及民政部门对外信息平台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委托网信部门运用大数据排查社会组织违规问题线索。截至7月底,半年内全省排查20350家社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14555个,其中内部管理混乱9279个、换届乱象4623个、业务活动不规范653个,已完成整改7311个。
分门别类“改”,坚持改有章法、改有节奏。一是苗头性问题“限期改”。实行“早提醒、早干预”,对负责人未按规定备案、章程未及时修订等问题,登记管理机关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发函提醒,督促尽快整改。二是较严重问题“挂牌改”。对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违规授予头衔等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级评估降级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三是违法问题“强制改”。对排查中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执法推动整改;对涉嫌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主动移送公安机关。截至7月底,半年内全省各级依法立案1725件,作出行政处罚1125件,移交纪委监委案件2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9家(其中劝散14家、取缔3家、公示公告2家)。
聚焦职能“破”,坚持破有方向、破有力度。一是破除登管“两张皮”、管罚“两张皮”。针对社会组织登管分离的87个县(市、区)和8个管罚分离的县(市、区),要求“不要新增”。指导遂宁市下辖5个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职能、相关编制人员划转回归民政部门,指导市县两级将登管分离、管罚分离的县级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一并纳入规范化建设内容。二是破除执法监督“宽松软、走过场”。针对一些地方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等问题,举办全省执法监督培训班,多次召开视频调度培训会,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月度汇总各地行政处罚和“六个一批”情况,对“零立案”“零处罚”地区予以重点提醒。三是破除业务主管(行业管理)“责任悬空”。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组建4个调研指导组,走访23个部门,调研督导10个市(州)。为避免“灯下黑”,与79家厅管社会组织座谈,与25家厅管社会团体开展两轮“过筛子”谈话,今年2月至7月,累计查摆问题112个。出台《厅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对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全覆盖谈话、拉网式排查”。
着眼长远“立”,坚持立出规矩、立出效果。一是建立机制。构建联动协作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案件查处、移送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网信、税务部门建立信息排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执法联动。二是创制政策。出台《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合并与退出情形认定参考细则(试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研究制定注销清算程序工作指引、行业协会商会认定工作指引等配套政策文件。三是树立典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在“四川民政发布”开设典型案例专栏并定期发布案例,指导各地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反面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 “严”的氛围,形成强大震慑。
陕西省
严防“灯下黑” 抓实厅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全面动员部署。陕西省民政厅统筹谋划,将省民政厅业务主管或行业管理以及暂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厅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党建兜底管理的231家社会组织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重点考察范围,防止“灯下黑”。召开厅管社会组织动员部署会议,传达政策要求,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
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厅管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党建公开课、年检实操等各类培训12期次,举办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内容,提升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深入排查整改。指导厅管社会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一会一策”,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督导重点社会组织换届及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排查整改、健全内控机制,对“零报告”社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推动问题查准查实。
厘清监管职责。制定印发《陕西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职责分工通知》,明晰业务处室培育监管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破解处室监管边界不清、协同衔接不畅等问题。稳步推进党建隶属关系划转,完成文旅、发改委系统7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移交,函商多部门推进26家社会组织党建隶属关系划转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负责人管理机制,制定出台《陕西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规范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任前审核、民主选举、事后备案全流程。探索建立巡察工作机制,构建“一组(领导小组)、一委(社会组织纪委)、一库(组长工作人员库)、一办法(巡察办法)”体系,成立厅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厅管社会组织巡察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厅管社会组织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关键词:培训
江苏省
以训促治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聚焦重点靶向施训,筑牢合规思想防线。江苏省民政厅紧扣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聚焦分支机构管理、违规评比表彰、涉企乱收费、财务监管等重点领域,设置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授课模块,为社会组织提供线上云课堂服务,系统解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评比表彰等新规。常态化选取运行脱管、违规收费、变相评比、“僵尸”型社会组织处置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明纪。归集汇编59件政策法规并制作成规范工具书,围绕12项治理重点录制分段教学视频发送各地,推动基层监管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知政策、明底线、懂规范。
三级联动全域覆盖,凝聚协同培训合力。省民政厅统筹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和枢纽型社会组织,构建完善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培训体系,省级先后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等培训班,实现1600余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全覆盖;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围绕内部治理、换届规范等主题开展培训,覆盖全省性社会组织300余家。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整顿工作视频培训,全省累计培训1.2万人次。徐州、苏州、南通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推动政策直达基层一线;扬州、盐城等地出台工作指引,以“一问一答”形式细化整改标准。
学用结合以改促效,提升整顿工作质效。坚持学用贯通,将填报台账嵌入培训课程,形成政策宣讲、案例警示、实操教学、自查自改完整闭环。结合“家家到”走访调研,对问题“零报告”社会组织送学上门,开展“一对一”辅导。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不强、内部管理及换届混乱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依托培训提升各地执法履职能力,今年2月至7月,全省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55起,查办“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案件23件,通报打击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4批75件,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2770家。
江西省
以训赋能强本领 规范发展求实效
以会代训规范发展。江西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人先后召开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明确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阶段性重点,解读180条自查指引、简易注销等政策文件,回应基层疑惑,以会代训确保工作压茬推进、见行见效。目前,全省各类社会组织排查发现问题2.6万个,查处“山寨社团”58个,注销登记社会组织1512家,全省先后公开通报11批49个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级联训全域覆盖。省民政厅举办“赣会大讲堂”,对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集中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对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其分级分类对所属社会组织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有效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效。
突出重点分类培训。省民政厅紧盯重点领域和问题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联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统筹开展培训授课。省民政厅先后赴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等重点行业领域授课,解答行业协会商会常见问题。围绕社会组织在登记审批、换届备案、年检评估、党建工作、合规运营、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的共性问题,按需设置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购买服务上门指导。省民政厅列支经费向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开发“益创星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以新任负责人、已脱钩社会组织为服务对象,聘请专家上门指导党的建设、内部治理、风险防范、财务管理、项目运营等工作,推动教育培训向新成立组织覆盖、向关键岗位倾斜。
等级评估促改促治。省民政厅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抓手,聚焦规范化建设重点问题,举办等级评估培训班,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对照问题整改,强化培育管理,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甘肃省
强化精准培训赋能 筑牢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基
甘肃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高位统筹、全域施教,推动实现工作力量全员覆盖。省级牵头统筹、市县分级落实,搭建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培训工作体系。三部门联合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培训会议,统一政策解读口径和一线实操标准。各市(州)、县(区)同步跟进,采取线下现场教学、线上视频授课方式,常态化组织分层轮训。今年2月至7月,全省累计举办专项培训201场次,覆盖各级行业及业务主管单位2015家、工作人员3335名,各类社会组织5757家、负责人6944名,完成监管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全员轮训,构建起省级统一部署、市县层层推进的培训格局。
省民政厅紧盯基层治理短板,坚持靶向施策、精准纠偏。针对部分地区政策把握尺度不一、违规问题定性偏差、隐患排查浮于表面等共性问题,推动培训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省民政厅梳理现行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和典型风险案例,编制政策汇编、实操问答手册,形成249项标准化问题排查清单,为实地排查、违规定性提供统一参照。同时印发专项工作提示单,聚焦换届流程失序、内部治理涣散、分支机构违规运营、擅自开展评比表彰四类突出问题,细化判定标准,统一处置尺度。省民政厅举办厅管社会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解读评比表彰、分支机构管理最新政策,引导社会组织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坚持分层双向同步赋能,统筹提升监管能力与自治水平。兼顾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和社会组织自律建设,实施分层分类施教,推动监管、自治双向提质增效。今年6月,省级举办为期3天的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专题培训班,围绕换届监督、法人信息库使用、风险隐患甄别、整改闭环管理等实务内容开展授课答疑,着力提升基层民政干部专业化监管能力。培训同步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传递政策红线,引导对照规范化清单自查自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随着系列培训落地,全省研判标准逐步统一,隐患排查质效持续提高,基层监管薄弱环节得到有效破解。
◇关键词:行刑纪衔接
北京市
以机制强协同 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达成思想共识。近年来,北京市民政局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为社会组织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邀请检察机关就行刑衔接政策框架、监督制度、工作流程、堵点难点等组织研讨授课,邀请公安机关就证据标准、询问笔录、调查程序等作专题辅导,深化执法人员对行刑衔接工作的认识,从专业能力上为行刑衔接工作筑牢基础。
健全协同机制。先后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构建慈善综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明确多部门协作权责,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搭建稳定高效的跨部门协作平台。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建立行刑正向衔接联席会议机制,结合个案做好民生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宣传和业务指导。
规范前置会商。市民政局把行刑衔接纳入专项工作重要内容,与公安机关实施“一案一议”前置会商,重点针对侵占慈善资金、非法集资、违规拆借资产等疑难案件提前沟通研判。同步规范线索移送文书、审批流程,实现涉刑线索移送标准化、规范化,有效化解案件定性分歧、管辖边界模糊等办案堵点问题。
形成衔接闭环。构建“线索移送、协同配合、跟踪跟进、结果回传”一体化闭环处置体系。市民政局实时与公安部门共享案卷资料,公安机关动态同步办案节点、逐项反馈处置结论,实现案件全流程留痕、全程可追溯。今年以来,社会组织(慈善)领域累计移送涉刑案件4件,通过前置会商梳理固定完整证据链条,精准界定刑事涉案情形,第一时间依规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对侵占、违规处置社会组织公益资产的不法行为形成强大法律震慑,牢牢守住公益资产安全底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
构建行刑纪协同共治格局 护航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制度破题,厘清权责边界,夯实协同根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针对部门监管职责不清、“不愿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修订出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联合13个部门厘清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压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实现全区性社会组织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治区社会组织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35个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定期研判形势,协调查处违法活动,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变分散监管为系统施治。
行刑衔接,强化执法震慑,维护法治权威。自治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在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时,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杜绝有案不移。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民政部门综合运用整改激活、引导注销、撤销登记等措施开展清理整治,充分运用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净化行业发展生态。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中,民政、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纪监嵌入,压实监管责任,倒逼担当作为。自治区将社会组织监管纳入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框架,推动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深度贯通、同向发力。针对宁夏餐饮饭店协会换届选举违规产生89名副会长典型案例,联合调查组既查实协会违规问题,也追究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失失职之责,最终对协会作出责令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对9名相关公职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协会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各地市同步探索建立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对行政败诉案件线索开展核查并严肃追责,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推动监管到位。今年2月至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社会组织问题线索463件,问责处理22人。
成效初显,合力护航成长,激发内生动力。通过行刑纪协同共治,宁夏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行业生态持续向好。今年2月至7月,全区累计清理69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结构更趋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制度建设由“粗放管理”向闭环监管转变,“3422”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推行(“3”即贯通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责任处室、社会组织“三点”贯通,“4”即建立总指导长、指导长、网格长、党建指导员和网格员“四级”机制,“2”即建立党建指导员和网格员“两员”制度,“2”即督促党建和监管责任“双责”落实),以网格化精细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服务零距离。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公信力持续增强,协同共治集成效应逐步显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更加牢固、内生动力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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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 族
二审:卢博文
终审:胡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