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时政新闻
《社会救助法》新增两类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具体是怎样明确的?
发布时间:2026-06-18 09:26:33浏览量:56

开栏语:

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统一、基础性、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从政策保障全面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新时代。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新法统一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监管责任,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到位。

为方便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我厅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社会救助法集中宣传”专题专栏。围绕政策原文、权威解读、亮点科普、办事流程、问答答疑、工作动态等全部内容,实现一键查询、集中浏览、随时学习,欢迎广大群众关注、查询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今天推出:《社会救助法》新增两类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具体是怎样明确的?



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正式纳入法治保障以往部分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重病、残疾、大额医疗、大额教育支出陷入困境,无法享受帮扶。

《社会救助法》新增两类重点保障困难群体:

1.低保边缘家庭: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且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    

两类困难群体可依法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彻底解决“卡在保障外、困难无人帮”的问题。


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转载稿)

编辑:张心愿

一审:马   静

二审:卢博文

终审:胡良刚


政府单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