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预防恐怖融资及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对《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7〕26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并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于哪些社会组织?
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全覆盖、无例外,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二、社会组织要履行哪些核心义务?
1.健全制度,明晰责任。
社会组织应当提高对恐怖融资风险的认识,建立健全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程序和财务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治理,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反恐怖融资工作,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实现资金、项目、合作全流程管控,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从源头防范风险。
2.核验身份,抵制渗透。
对捐赠人、合作方、受益人、服务对象等相关主体全面开展身份核验,核实身份信息、资金来源、业务背景,严禁与身份不明、存在涉恐嫌疑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业务,对大额捐赠、境外捐赠、异常资金往来重点核查留存资料;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切实筑牢安全屏障,坚决抵制各类风险渗透。
3.规范台账,闭环可溯。
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合法金融渠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开展资金交易活动,规范留存资金往来凭证、捐赠协议、项目台账、合作文件等资料,留存期限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每一笔资金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防止被恐怖融资或其他非法活动利用。
4.报送可疑,快速处置。
在日常运营中发现可疑资金交易、异常捐赠、可疑人员往来、疑似恐怖融资相关线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人民银行、民政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查。
5.抓实培训,强化意识。
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普法培训,提升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在公益宣传、对外服务中普及反恐怖融资知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6.对接监管,从严整改。
自觉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如实报送相关资料,严格落实监管整改要求。
三、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1.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
2.金融惩戒:限制或停止银行账户使用、暂停跨境结算;
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提示与倡议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反恐怖融资工作,将合规管理融入日常运营全流程。坚决做到:不涉可疑资金、不承接风险项目、不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合规运营筑牢反恐融资防线,以规范管理夯实社会组织发展。
来源:遵义市民政局 编辑:吕令学 二审:卢博文 终审:胡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