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丨同一住所可以登记两个社会团体吗?
发布时间:2024-04-17 17:22:46浏览量:13

28.jpg

同一住所可以登记两个社会团体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有固定的住所。可见,住所是社会团体的主要办公场所,属于社会团体的法定登记事项,不同社会团体不得将同一住所作为法人登记事项。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马   静

一审:卢博文

二审:程   亮

终审:王公山


政府单位
友情链接